新修訂的《畢業實踐及答辯工作規範》出臺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院畢業實踐工作,保證畢業實踐的質量,根據我院實際情況🤜🏼,教務處在2005年12月印發的《畢業設計(論文🦀、實踐)及答辯工作規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 並於2012年11月26日印發各教學單位。
新修訂的《畢業實踐及答辯工作規範》又畢業實踐的目的和意義、畢業實踐的主要形式🧑🏿✈️、畢業實踐工作的組織與領導👏🏿🏛、頂崗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畢業實踐成果的總結驗收、畢業實踐工作總結和資料歸檔等七個部分組成💴。分別對頂崗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做了重點闡述👩🏿🦲,對兩種畢業實踐形式的選題、指導老師的聘任和職責、組織領導🔢、成果驗收等條款做了修訂。
新修訂的《畢業實踐及答辯工作規範》更具有規範性和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