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通[2014] 2號
院屬各單位:
根據《關於做好江蘇高校第九屆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工作的通知》(蘇教社政函〔2014〕3號)的精神🦊,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參評成果的要求
申報參評的成果須是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公開出版的著作(含專著👼🏼、工具書、古籍整理🙎🏼、譯著)🤽♂️、正式發表的論文、被相關工作部門采納或得到領導批示的研究報告(含調研報告、咨詢報告)。
1.多卷本著作以最後一卷出齊的時間為準,在申報時作為一項研究成果整體申報。
2.叢書不能作為一項研究成果整體申報,只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單獨申報。
3.圍繞一個專題以同一標題在同一刊物連續發表的論文,作為論文類成果整體申報⚪️🧆。
4.論文集不能由主編作為著作類成果申報🧘🏿♀️,但收錄其中的論文可由論文作者以論文類成果獨立申報。
5.已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獎勵的成果、教材和教輔材料以及文學藝術類作品不能申報參評。
(二)申報人資格
1.參評成果的申報人須為成果的第一署名人,以課題組名義署名的成果由課題組負責人申報。
2.申報人須是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校內在編在崗教學科研人員。
3.每人限申報1項🤽🏽♀️。合作研究成果獎勵至前3名署名者。
二、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參評需提交下列申報材料(具體要求及表格下載詳見省教育廳相關文件):
1.《江蘇高校第九屆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表》(附件1)一式2份及其電子版。
2.申報成果一式2份(套)🫲🏻。
請於2014年4月8日前將相關材料送至高等職業教育研究所1113室。
《關於做好江蘇高校第九屆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工作的通知》(蘇教社政函〔2014〕3號)詳情請見江蘇教育網公告公示欄目(http://www.ec.js.edu.cn/art/2014/3/19/art_4266_145259.html)
高等職業教育研究所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