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我院2016-2017學年度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申請審核及材料報送
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為切實做好2016-2017學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學費資助工作(以下簡稱“退役士兵資助”)🥲,根據《轉發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於做好2016-2017學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申請審核及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蘇教助中心〔2016〕49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退役一年以上,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入全日製普通高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且該生目前在籍在校。在校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或退役次年8月份以前入學的學生不屬本政策資助範圍🖐🏼🥈。
二💆🏻♀️、資助標準
資助標準為全日製本專科學生申請金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學費標準低於8000元的,按實際收費標準申請🐹。新生及在校生申請2016-2017學年學費資助的都可以按新標準申請。
補報往年的,只受理2015-2016學年的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的補報申請🫱,以往年度不予補報🧑🎤。
學生按照學年進行申請,每次只能申請本學年的學費資助👊🏻。
三👱🏽♀️、材料報送
1.各系(院)組織提出申請且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如實填寫《2016-2017學年度普通高等太阳2退役士兵教育學費資助申請表》🕺🏿,《申請表》不得由他人代填。其中“以前教育階段是否享受過本政策”的“以前教育階段”,指低於現教育階段的各高等教育階段🌦。
2.系(院)核實學生信息後👳🏿♀️🧛♂️,在
附件: 2016-2017學年度普通高等太阳2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申請表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