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我院2019屆畢業生
求職創業補貼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根據《省政府關於做好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7﹞131號)相關規定🦁,為做好我院2019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
從 2018屆起💪,求職補貼發放對象調整為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高校的城鄉低保家庭🧑🏿🦰、殘疾、已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助學貸款,下同)🥊👃🏻、本省戶籍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家庭(含建檔立卡低收入殘疾人農戶家庭,下同)、外省戶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含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家庭,下同)和屬於特困人員的畢業年度畢業生。畢業生只可按一種身份享受補貼🖖🏼⇢。
二、發放標準
2019屆畢業生求職創業繼續沿用1500元/人的補貼標準🚿。我院的求職創業補貼資金由省財政安排。
三⚀、申領發放程序
按照“自願申請⚱️、公開公正”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按照以下程序申領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一)組織申報😽。
按照國家和省廳要求,各系(院)必須將政策傳達到每位畢業生🕴🏼,積極組織符合補貼條件的2019屆畢業生申請補貼。由畢業生自願填寫“求職創業補貼個人申請表”(附件1,一式兩份,畢業生個人留存一份),並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籍證明(學籍證明可由院校學籍管理部門統一出具並蓋章)👩🏿🔬、身份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以及個人工商銀行賬戶信息等。
身份證明材料分類如下:
1、低保家庭🅿️。
請提供🧘🏼♂️:縣區級以上民政部門開具的低保證明(須包含畢業生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時間應為2018年9月1日後開具)原件及復印件🤽♂️。
2、殘疾畢業生🧑🏼🚒。
請提供:本人的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年度助學貸款同學。
請提供:覆蓋2018-2019學年的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向國家開發銀行貸款的畢業生可只提供合同復印件,並由學院提供加蓋太阳2公章的“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業務管理系統”到款頁面截圖紙質材料。)
4、本省戶籍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家庭畢業生。
請提供:戶籍所在地扶貧部門認定並加蓋公章的建檔立卡本省低收入農戶家庭相關材料(須包含畢業生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一般包括:當地扶貧部門扶貧系統中畢業生所在家庭頁面的打印件加蓋公章;建檔立卡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等🧬👈。
5、外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
請提供:戶籍所在地扶貧部門認定並加蓋公章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相關材料(須包含畢業生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一般包括:當地扶貧部門扶貧系統中畢業生所在家庭頁面的打印件加蓋公章;建檔立卡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等。
6、 特困人員畢業生。
請提供🗽:本人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為2018年有效)。
(二)系(院)審核👊🏻。
各系(院)對畢業生的申請補貼材料進行初次審查核實,並匯總填寫“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電子版)(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求職創業補貼花名冊”(電子版)(附件3,以下簡稱花名冊)🆚,於10月19日前交至學工處就業中心,中心二次審核後將確定享受補貼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在校內公示一周💢。公示後無異議的🚐,學工處就業中心於10月底前連同申請學生的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個人申請表、學籍證明、身份證明材料的原件報所在地人社部門審核。
附件:1.求職創業補貼個人申請表
2.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就業中心填寫)
3.求職創業補貼花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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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工處
2018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