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認真做好2021屆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為順利完成2021屆畢業生的各項教學工作🏨,現提出如下安排意見🦬,希望各系(院)遵照執行🦁。
1、各系(院)應在2021年5月25日前完成畢業生的全部畢業實踐環節(崗前實踐🫸🏻、論文、設計等答辯或評閱)的成績登記工作🧑🏼🎓。並把不能按時畢業的學生名單(附表4)報教務處學籍管理辦公室,作為打印學歷證書的依據🧸。
2🛌🏻、對於欠學分數不超過50學分(含50學分)的學生👨🦲,暫發結業證書👨💻。對於這部分學生🧘♀️,如果學生本人提出書面考試申請要求(附表2),經學院同意後,可於2021年10月中下旬安排進行(具體程序及安排另行通知)一次考試👩🏿🦰,考試按每學分70元標準收取費用💇♀️🏎,若考試後達到畢業要求,可換發畢業證書。
3、對於所欠學分數超過50學分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於當年10月前提出書面延長學習年限申請(附表3),經學院批準後備案,按延長學製處理✔️。在延長學習年限期間👨🏽,可保留其學籍👷🏿♀️,學生考試按每學分70元標準收取重修費用😸,若在一年內修滿所欠學分,達到畢業要求,可發2022屆學生畢業證書⛹🏻♀️🤷🏼;若本人不願延長學習年限🎾,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太阳2可發其肄業證書;若本人不寫任何申請則不再保留其學籍,請各系(院)及時通知並做好這部分學生的工作🚂。
4、2021屆學生的畢業證書(含結業證書)由教務處打印好後交各系,由各系(院)負責組織頒發。
教 務 處
2021年5月10日
附表1🧎🏻♂️:崗前實踐、畢業論文等未通過學生統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