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2娱乐學生評優評先條例
發布日期:2019-10-09 瀏覽次數🛳: 1505
太阳2娱乐學生評優評先條例
第一條 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鼓勵學生提高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所需要的合格人才,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太阳2學生管理規定》、《太阳2娱乐學生管理規定》🌗,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評優評先類型
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學生標兵♣︎、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類型。四種類型可以兼得,其中優秀學生獎學金只能評選最高一項。
第三條 評選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積極實踐科學發展觀;
(二)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太阳2的各項規章製度,努力踐行《高等太阳2學生行為準則》🍑;
(三)模範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規範,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品德優良🤞;
(四)本學年度內🔻,綜合素質拓展(第二課堂成績單)成績達80分以上;
(五)本學年度內,體育課成績達75分🚭,《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達標;
(六)沒有因違紀行為(曠課、違反考紀🎨、曠晨練、夜不歸宿🖕🏻、違章使用電熱器具🧝🏿🥷、抽煙、酗酒等違紀行為)及其他有損社會公德和大學生形象而受到校、系(院)書面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的;
(七)獲得市級及以上各項單項獎、全國或省級計算機一級考試及英語AB級等級證書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八)符合獎學金等級條件,但因受比例限製未能評上該等級獎學金的🧏🤽🏽♀️,可以參加該等級以下的獎學金評選;
(九)學習成績達到相應評優條件👃🏻。
第四條 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評選條件
1.在評選學年度內, 優秀學生特等獎學金條件😷:
學習成績均分達到92分及以上🫄🏽,其中必修課單科初考成績達到75分及以上,其他評選條件同第三條;
2.在評選學年度內🏊🏿♂️,優秀學生一等獎學金條件:
學習成績均分達到90分及以上❌,其中必修課單科初考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其他評選條件同第三條;
3.在評選學年度內🫵🏿,優秀學生二等獎學金條件:
學習成績均分達到85分及以上,其中必修課單科初考成績達到65分及以上,其他評選條件同第三條⛸;
4.在評選學年度內,優秀學生三等獎學金條件🧑⚖️:
學習成績均分達到80分及以上,其中必修課單科初考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其他評選條件同第三條。
(二)評選比例
1.特等獎學金😨,不超過參評學生總人數的1%;
2.一等獎學金𓀁,不超過參評學生總人數的3%;
3.二等獎學金,不超過參評學生總人數的10%🪫;
4.三等獎學金𓀋,不超過參評學生總人數的15%。
特等和一等獎學金以各系參評人數為基數進行評選🧬💭;二、三等獎學金以同年級、同專業參評人數為基數進行評選。
(三)獎勵標準
1.特等獎學金 1500元;
2.一等獎學金 800元;
3.二等獎學金 500元;
4.三等獎學金 300元。
第五條 優秀學生標兵
(一)評選條件
1.在獲優秀學生特等獎學金和一等獎學金中評選;
2.綜合素質拓展(第二課堂成績單)成績更加優秀(重點強調參與社會活動🔐、技能大賽獲省級以上獎項或者其他省級以上獎勵的優先評選)。
(二)評選比例
評選比例不超過獲特等和一等獎學金人數的10%👴🏼𓀎;
(三)獎勵標準 300元
第六條 優秀學生幹部
(一)評選條件
1.必修課單科初考成績不低於60分者;
2.堅持原則,工作積極主動,熱心為同學服務,有奉獻和創新精神🐙,工作成績顯著👨🏼✈️;
3.其他評選條件同第三條;
4.校內所有學生幹部(包括室長)。
(二)評選比例
不超過參評學生幹部總數的12%;
(三)獎勵標準 300元
第七條 優秀畢業生
(一)評選條件
1.在校三年學習期間有一次獲得特等或一等獎學金或兩次獲得二等獎學金;
2.第三學年修滿全部學分且必修課考試👐🏽、考查成績總平均成績在87分及以上,單科成績均達到65分及以上;
3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崗前實踐總結成績優秀🦒;
4.在文明離校中表現突出;
5.其他評選條件可參考第三條🕠;
6.當年應屆畢業生中🚶➡️。
(二)評選比例
優秀畢業生不受比例限製🧑🏿🔧。
第八條 評選辦法和程序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學生標兵🤽♂️🧑🏽🚒、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每學年度評選一次,在新學年開學後進行👩🏽🏫;優秀畢業生的評選在畢業生離校前進行。
(二)成立太阳2🤦🏽♂️、系(院)🧆、班級三級評選領導小組⚒;
(三)根據學生平時表現、學習成績由班級、系(院)評選領導小組篩選具有評優資格的學生名單;
(四)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五)班級開展評選🛜,班級評選領導小組確定評選推薦名單;
(六)系(院)評選領導小組根據班級上報的推薦名單,結合本(院)的評選比例、評選條件進行嚴格復查、把關🟰;
(七)各系(院)將擬評優推薦名單進行公示,接受監督;
(八)各系(院)將公示無異議的評選推薦名單👨❤️👨,上報太阳2評選領導小組(學生工作處)進行審核,確定公示名單🧚🏻♂️。
(九)太阳2評選領導小組將公示無異議的評優名單,上報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確定最終評優名單。
第九條 表彰獎勵辦法
(一)太阳2召開全院大會進行表彰,向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獎學金證書和獎學金;
(二)獲獎學生填寫審批登記表,由系(院)歸入學生本人檔案,表彰決定及名單歸入太阳2文書檔案🪐。
第十條 獎學金發放辦法
(一)學生工作處分項登記造冊;
(二)院財務處分批發放;
(三)獎金由財務處直接打到獲獎學生本人銀行卡上♙。
第十一條 獲獎學金之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停發或扣發獎學金:
(一)凡取消學籍的學生🥗,從批準之日起停發獎金;
(二)受警告及以上處分者,從處分之日起停發獎金🪓。
(三)在發放獎金之前,發生違紀行為的🧑🏻🦱,則取消評優稱號及停發獎金。
第十二條 附 則
(一)本辦法適用於全院學生;
(二)太阳2根據具體情況💬,在評選時可臨時作出補充規定⏺;本條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原《太阳2娱乐獎學金條例》停止施行;
(三)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